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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处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共同居住的情况?

时间:2025-01-06|栏目:湖州律师|
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。构成要件有三个:1、有配偶;2、不以夫妻名义;3、持续、稳定的共同居住。根据法律规定,只有达到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程度的,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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